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
尊敬的客户:
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G款(产品代码:9K218017)(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18】年【10】月【10】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为了更好的提供客户服务,帮助客户理解本产品销售文件条款,维护客户权益,维持本产品的正常投资运作,根据监管最新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服务机构关于理财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变更。特就本次销售文件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修订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二)投资范围和比例”内容。
调整前: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范围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4)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债券借贷等;
(5)股票型基金、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混合型基金、优先股以及通过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上述机构的子公司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6)投资于上述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7)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调整后: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范围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4)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债券借贷等;
(5)股票型基金、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混合型基金、优先股、股指期货以及通过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上述机构的子公司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6)投资于上述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7)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其他条款变更
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对原销售文件的格式化条款的表述、文本的格式进行变更,例如:释义、适合投资者类型、销售对象、销售场景、认购申购赎回、信息披露、理财产品费用、电子签约、理财产品份额质押、资产估值等内容。此部分内容的调整,主要为了实现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结构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实现条款表述上的统一。
二、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生效
1.本次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5年10月10日生效。
2. 2025年10月10日(含)之后,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 2025年10月10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预约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的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服务机构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查看本款理财产品的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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